Thursday, January 15, 2009

把試吃寫成廣告文會比較好嗎 ?

[本文例子純粹為舉例所節錄,並無批評產品之意,因為我也沒吃過XD]

昨天晚上睡前看到了下面這段文字,原本想寫寫感想的,不過時間已晚,睡醒後我居然沒忘記這件事,那就來提一下吧。

pigfoot
而豬腳在傳統社會裡,為祝壽、饋贈、宴客與洗塵之上等食材, 不但美味,還能有過運、消災祈福的具體實意, 如今豬腳已成為生活化的一部分, 還是大街小巷裡最受歡迎的小吃料理。 這款紅燒豬腳是 在經營了近二十年的實體麵館裡的招牌菜, 採用經CAS認證的溫體豬,配上傳家獨門秘方,細心燉煮的豬腳, 外皮玲瓏飽滿,瘦肉交錯著筋絡, 熬煮數小時的精華湯汁,透露出如胭脂般的迷人色澤及濃郁的八角香味, 才成就最極致的紅燒豬腳,吃起來每一口都是人間美味

我是沒吃過這家最近給很多部落客試吃的豬腳啦,可是看到上面那種廣告詞就整個反感,寫的天花亂墜,好像死人聞到這豬腳香都會回魂爬起來吃一樣,乾脆說一打開就有強烈的金光射出,這精心挑選的食材加上特級廚師的料理,讓這道菜耀眼的不得了,什麼!? 還有龍飛出來了!!!! 真是太好吃了啊~~~~
foodlight
fooddragon圖片來源

也許這樣會比較有戲劇性吧 XD

我是不曉得其他人是如何想的,可是我看到這種看起來就是廣告文的寫法,反而會敬而遠之,現在消費者都精得很,說成這樣也許會造成反效果也說不定。

Web 2.0的時代,很多時候將經費放在部落客上,會比以傳統方法打廣告更省也更有效果,但是現在大家也知道這些都是廠商送的,所以近來部落客的文章大都也都會標明是試吃,以免誤導讀者,這是個很棒的進步,但是我更希望這種"試吃=廣告"的感覺可以消失,一來你的讀者不會因此為了一篇文章覺得你的文章都有鬼,二來廠商也可以戰戰競競的去經營,而不會因為大家都誇獎、訂單一直來,沒多久品質就下降了(很多店的通病)。

也許很多人都會覺得拿人手軟,說人嘴軟,但是我覺得一是一、二是二,做人就是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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